跳到主要內容區

為辦理111學年度總結算作業,各項費用憑證送達會計室截止時間,含費用暫估詳如說明。

為辦理111學年度結算作業,各項費用憑證送達會計室截止時間,含費用暫估詳如說明。(暫估操作說明)

一、本學年度(111/08/01~112/07/31)將於112年7月31日結束,已取得111學年度憑證且核簽程序已完備者,如外包合約、各項費用(含各項事務費用、國內外差旅費、參加國內外學術會議費用及各項代墊款等)、校內外研究計畫經費核銷(含校內計畫、校外各類補助委辦計畫及政府機關補助計畫等)之憑證及黏貼單,請於112年7月21日(星期五)前,送達會計室辦理核銷。

二、已取得111學年度憑證(含國外INVOICE或RECEIPT),因內部核簽程序尚未完成、作業審查中…等各種因素,確認未能依限送達,請於112年7月25日下班前,依下列原則辦理費用暫估立帳。

(1)於MIS「費用暫估申請」螢幕輸入資料,列印「學年度費用暫估申請單」,並連同有關證明文件送達會計室先行暫估立帳。

(2)費用暫估申請單(屬校內經費呈院處長核簽,屬校外補助款研究計畫經費呈主持人),送會計室暫估立帳。並於112年8月17日前將正本憑證於MIS『學年度暫估費用報銷』螢幕輸入後,列印報銷單粘貼正本憑證,依費用核決權限呈准後,送會計室核銷沖帳,電腦作業如附件說明。

三、工程款(含一般工程、預約工程、零星工程) 之付款憑證,須於112年7月25日下班前送達會計室,逾期者,必須向廠商更換112學年度憑證報銷。

四、資材已收料,收料庫第四位為X庫請購案(補助款),若7月21日前未及驗收付款,請影印收料單及發票,於7月25日前先送本室以暫估款立帳。

五、各類單據請分批陸續寄送,避免7月底件數激增,影響結算處理;另自112年8月起,除已按上述方式辦理費用暫估者,皆不得再使用111學年度憑證申請核銷,以符稅法規定。

六、若有其他疑問,可洽各學院負責人員

醫學院計畫            羅世宏 3401  林雅羚 5276

管理學院計畫          簡意玲 5015

工學院、通識中心計畫  張婷琦 5015

高教深耕計畫          陳淑貞 3401

校內一般費用核銷      陳宗佑 3400

瀏覽數: